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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如果發生意外全殘的話(等同身故),你的(附約醫療險)保障都會不見了,況且難道全殘之後就不會生病嗎?

A:的確如此,一般保險公司認定全殘視同身故死亡並給付壽險理賠,當然也就無法繼續任何醫療續保行為(但南山提供附約延續條款) 申請時間:要保人須於壽險主契約受益人提出身故或殘廢保險金申請之翌日起六十日內提出申請。

我要下載 附約延申請書 (請詳閱附約延續申請書背頁注意事項)

申請附約延續條款說明:

()請填寫附約延續申請書"。

()須於申請身故或全殘保險金之翌日起六十日內提出申請。

說明: 徜本附約所附加經公司規定之主契約、被保險人於主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主契約條款附表所列殘廢情事之一、致主契約終止時、本附約得依南山人壽附約延續附加條款(RC)之規定延續附約效力。

附加條款申請附約繼續延續有效:

1. 於主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或(全殘)

2. 於主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主契約條款附表所列殘廢者。

3. 於主契約約定之各疾病等待期後罹患該契約條款所約定之「重大疾病」、「特定重大疾病」或「癌症疾病」時。

4. 主契約保險期間屆滿時。     

除了慎選保險公司財務以外、目前有附約延續權的保險公司如下:

X商美邦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大X會國際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

X國人壽X泰附約延續附加條款~X泰人壽批註條款-附約延續條款

X農人壽附約延續批註條款~南山人壽附約延續附加條款

PS:如有變更、依各大保險公司最新條款修改為準(請洽各保險公司官方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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